ESG发展背景
近两年来,ESG在国际及国内市场受到的关注越来越多。截至2023年6月底,全部A股上市公司中有1738家独立披露了ESG相关报告,占全部A股公司的34.32%。按行业分类统计,银行披露率最高(100%),机械设备披露率最低(19.17%)。截至2023年6月4日,市场上存续ESG基金产品共455只,ESG产品净值总规模达5736.44亿元人民币,其中环境保护产品规模占比最大,达51.84%[1]。
目前,欧盟、美国及中国香港等境外市场已逐步发展了比较成熟的以信息披露和评级为核心的ESG投资体系。据悉,腾讯、阿里巴巴等互联网大厂为跟随国际趋势,已经把ESG提升至公司顶层设计高度,推出ESG或可持续发展相关战略,并调整组织架构[2]。根据彭博预测,全球ESG资产预计在2025年将达到50万亿美元,占全球所有管理资产的三分之一。随着全球各国对环境问题和社会问题以及可持续发展认识的提升和重视,ESG评级更高的企业必然将成为资本市场的宠儿,获得更强的市场竞争力。
本文将从ESG的概念、起源、现状以及律师能在哪些方面为企业ESG合规需求提供服务进行阐述。
一、ESG概述
ESG是环境(Environment)、社会(Social)和治理(Governance)的缩写,其核心内容是从生态环境保护、履行社会责任以及治理水平这三个非财务维度对企业展开评估,进而反映企业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尽管ESG涉及的三个维度不是财务指标,但却与公司财务绩效的可持续性相关。ESG表现良好的公司具有长期成功的潜力,能够在整个运营过程中产生巨大的、持久的价值,并避免因ESG违规风险引发的重大财务损失。
总的来说,ESG既是企业评估自身环境、社会和治理风险的责任指标,也是投资者考量非财务绩效和企业价值与风险的指导因素。
通过对ESG概念的了解,可以发现与ESG相关的内容有以下三个基本方面:
ESG评级
指的是第三方评级机构根据监管文件的规定和相关国际/国家标准文件,结合自研的指标方法学和ESG评级指标体系,对企业和机构在环境、社会及治理方面的制度和表现作出评级。国外目前主流ESG评级机构包括明晟(MSCI)、彭博(Bloomberg)、汤森 路透(Thomson Reuters)、富时罗素(FTSE Russell)、道琼斯(DJSI)、Sustainalytics及碳信息披露项目(CDP)等,国内评级覆盖范围较广的ESG评价机构包括中证指数、国证指数、华证指数、中债估值中心、商道融绿、中诚信绿金、社投盟(CASVI)、润灵环球(RKS)、中财大绿金、微众揽月、鼎力公司(GSG)、万得等。
ESG报告
指的是企业通过对外披露ESG维度下相关影响及应对措施的综合性披露文件,以帮助利益相关方了解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水平,提升市场整体ESG信息质量与透明度。目前,ESG信息披露工作越来越受到监管部门和大型企业的高度重视。
ESG报告披露包含两种形式,分别是强制披露和自愿披露。强制披露指的是企业在监管部门的法律文件规定下必须向社会公众披露ESG信息;自愿披露指的是企业根据国际标准或国家标准,主动向社会公众披露ESG信息。
ESG投资
指的是综合考察企业ESG情况,以避免因非财务因素引发之风险、增加投资收益为目标的投资方式。由于企业的ESG水平反映其抗风险能力以及长期获取超额收益的能力,因此越来越多金融机构、投资机构将ESG指标纳入其企业评价体系。
投资者可以通过第三方评级机构对相关企业作出的ESG评级以及企业自行披露的ESG报告,观测企业的ESG绩效,评估自身投资行为和所投资企业在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履行社会责任等方面的贡献。
二、ESG的起源
ESG既是衡量企业可持续经营能力的重要指标,也是一种关注环境、社会、治理绩效的投资理念。2004年,联合国全球契约组织(UN Global Compat)首次正式提出ESG的概念。2006年,联合国成立的责任投资原则组织(以下简称“UN PRI”)发布了“责任投资原则(PRI)”,在其大力推动下,ESG投资理念广泛传播[3]。此后,国际组织和投资机构将ESG概念不断深化,逐渐构建出了较为系统、全面的绩效评估方法,涌现出了明晟(MSCI)、彭博(Bloomberg)、汤森 路透(Thomson Reuters)、富时罗素(FTSE Russell)、道琼斯(DJSI)等一系列有影响力的ESG评价机构[4]。此外,高盛在2007年将ESG因素纳入投资决策,通过关注企业在上述三个维度的表现来降低投资中的非财务风险。
三、ESG的现状
ESG总体投资情况
近年来,随着可持续投资理念的广泛认可和推广,ESG概念成为全球企业和投资者的重要关注点,同时ESG指数及指数化投资也正在蓬勃发展。据IIA报告统计,全球ESG指数目前已超过5万条,2022年全球ESG指数数量同比增长高达55.1%,这体现出ESG在指数创新发展上是一重要趋势[4]。
目前,境外ESG指数化投资呈现出规模不断扩张、资金持续净流入、长期资金参与度高的态势。截至2022年底,境外ESG ETF产品数量共1112只,规模合计约4520.12亿美元。目前,多家头部投资机构在报告中公开披露其ESG投资理念以及ESG投资实践情况,主要包括以下方面:(1)大力扩展ESG相关投资领域,如新能源、自然资源、消费服务等;(2)设立专项基金支持ESG相关投资;(3)在募、投、管、退等多项投资环节中融入ESG因素;(4)关注被投企业ESG相关信息披露等[5]。
相比较而言,虽然境内ESG指数及指数化投资起步较晚,但近年来发展速度明显加快,产品规模具有较大增长空间。随着ESG信息披露内容日益丰富、ESG评价方法逐步完善、ESG投资理念持续普及以及相关政策的鼓励与支持,近年来境内各指数机构多维度加快布局ESG指数体系,指数发布节奏明显加快。截至2022年底,境内市场共发布376条ESG指数,同比增长39.78%。其中,中证指数共发布122条,占比32.45%[6]。
国内ESG信息监管披露现状
在“双碳”目标的战略引领之下,中国ESG监管体系也进入了快速发展阶段,多方监管机构通过修订ESG信息披露规则,逐步建立了上市公司ESG信息披露监督体系。中国人民银行等七部委于2016年发布了《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要求建立上市公司环境信息强制披露制度;证监会于2018年修订《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增加了“利益相关者、环境保护与社会责任”章节,规定:上市公司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部门要求披露环境信息(E)、履行扶贫等社会责任(S)以及公司治理相关信息(G)。
在修订说明中,证监会提到“积极借鉴国际经验,推动机构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强化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作用,确立环境、社会责任和公司治理(ESG)信息披露的基本框架”[7];国务院国资委于2022年成立科技创新局及社会责任局,指导推动企业积极践行ESG理念,主动适应、引领国际规则标准制定,更好推动可持续发展[8],同年制定颁发《提高央企控股上市公司质量工作方案》,将国内环境、社会及管治(ESG)管理及信息披露要求又提高了一个层级,提出要求“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探索建立健全ESG体系”[9];国务院国资委办公厅2023年发布了《关于转发<央企控股上市公司ESG专项报告编制研究>的通知》,进一步规范央企控股上市公司ESG(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信息披露工作[10]。
此外,我国部分证券交易所也出台了ESG相关规则和指引文件,例如2022年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证上〔2022〕726号自律监管指引文件对特定行业公司作出了特别的披露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证发〔2022〕10号自律监管指引文件的附件《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计分标准表》中,也将“主动披露社会责任报告,报告内容充实、完整;主动披露环境、社会责任和公司治理情况或者报告,相关情况或者报告内容充实、完整”列为加分项[11]。
总体而言,我国目前尚未制定专门的ESG信息披露法律法规,但监管部门已经开始对央企国企、上市公司提出了一定的ESG披露要求。现行的ESG信息披露制度分散规定在证监会、交易所、国资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和机构制定的监管文件中,并呈现出自愿披露为主、强制披露为辅的特征[12]。强制披露主要体现在环境信息的披露,其原因在于政府对生态文明建设的建设重视程度提高,拟通过强制信息披露制度推进环境治理。
目前,欧美发达国家已经对ESG信息披露和评级进行了相关立法。为了满足目前ESG投资规范发展、助力中国经济转型和可持续发展、营造具有社会责任的金融系统的要求,我国相关部门必然会根据ESG披露和评级的实践情况进行立法,ESG强制披露将会逐渐成为主流。
律师能在哪些方面为企业ESG提供服务
对于律师而言,能够提供的ESG相关服务包括:
1.ESG投资法律风险防范
对于投资机构而言,律师可以根据监管规定的要求提示法律风险,为客户提供咨询服务。例如,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第31条规定“基金名称显示投资方向的,应当有百分之八十以上的非现金基金资产属于投资方向确定的内容”,律师可以通过收集和分析投资机构的ESG数据,针对实际情况和委托方的需求给出法律建议,避免投资机构因“漂绿”行为遭受监管处罚。
对于投资者而言,律师在对目标公司进行尽职调查时可以根据委托人要求或自身业务情况融入ESG理念,通过对目标公司的ESG建设情况和ESG相关风险等信息的了解,定制具有法律特色的尽职调查报告,给出法律意见。
对于非投资机构的相关企业而言,律师可以为企业日常经营提供ESG合规咨询以及相关诉讼等方面提供服务。
2.ESG报告编制
未来会有越来越多的监管部门、交易所和国际组织等机构逐步要求企业进行ESG相关主题的报告及信息披露,律师可根据国际主流ESG信息披露标准(例如GRI、SASB、IIRC等标准)或未来我国发布的ESG信息披露标准辅助企业编制ESG报告,避免企业因违反监管部门和相关机构的披露政策及规则受到处罚。
3.ESG与企业合规
ESG的三项指标中,环保责任(E)和社会责任(S)总的来讲是对外的,而公司治理(G)是对内的,同时也是公司发展的基石。企业合规作为公司治理能力的重要指标和提升公司治理能力的重要手段,对于提高公司的ESG评级有重要意义。在国内央企的合规管理办法、合资企业以及企业在境外的经营管理中,都能找到与ESG评级相似的合规要素,这说明ESG评级和企业合规存在一定的契合[13]。可见,将ESG合规纳入企业合规体系将十分有助于支撑企业在ESG领域的发展。
律师可以协助企业将ESG理念融入企业合规体系,从ESG评价标准体系出发,定向强化ESG合规管理体系,进而辅助企业提升ESG评级,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协助企业调整组织架构体系,制订ESG合规的战略规划,构建企业ESG内控机制和治理体系,确立各管理人员的ESG合规管理职责以及具体ESG合规制度,明确ESG合规管理流程;
(2)协助企业建立ESG合规管理相关的内部标准、制度和规范,例如在环境保护(E)方面根据《环境保护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在社会责任(S)方面根据《安全生产法》《产品质量法》、在公司治理(G)方面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规定制定相关ESG合规指引;
(3)协助企业建立ESG风险处置体系,汇总ESG风险清单,对风险事项发表法律意见,使企业在遇到ESG违规风险时能从容面对监管机关和投资者等主体;
(4)将ESG合规理念培植于企业合规文化,以ESG发展理念为导向,塑造符合ESG要求的企业发展观,并以此为导向,将环保、社会责任和公司治理等ESG相关的具体要求融入到企业发展的各方面。
小结
ESG作为融合环境责任、社会责任和公司治理这三个维度的价值观念,与我国“碳中和”、“碳达峰”的战略目标高度契合。随着生态环境部、国资委、中国人民银行和证监会等监管部门和机构对ESG相关信息披露的监管力度加强,未来会有越来越多企业开始需要ESG相关的法律服务。由于不同行业的ESG侧重点有所不同,而ESG又涉及企业风险管理、企业声誉、企业合规和诉讼工作等多领域的内容,因此,律师想在ESG领域有所建树,除了应当关注和学习ESG领域的发展和变化外,还要提升跨领域合作的能力,通过将ESG知识和法律背景相结合以及与环境、社会和治理专家、咨询公司和其他相关方进行合作,为客户提供综合性的专业解决方案。
参考:
[1]证券日报网|超1700家A股公司已披露2022年ESG报告 ESG报告对投资决策的影响正不断加深 http://epaper.zqrb.cn/html/2023-06/09/content_953973.htm?div=-1
[2]峰瑞研究所|ESG的过去与未来:从分蛋糕,到做大蛋糕 https://mp.weixin.qq.com/s/LzkuHGEuiONKfU-GBOd57g
[3]北京商报|中国式ESG|基金:公募按下加速键 https://baijiahao.baidu.com/s?id=1766105674234649239&wfr=spider&for=pc
[4]睿衡智投|https://guba.sina.com.cn/?s=thread&tid=68426&bid=25465&sudaref=guba.sina.com.cn&display=0&retcode=0
[5]《上海法学研究》|熊川 初创企业ESG基因的培养
[6]新浪财经《ESG Leaders》|全球ESG指数及指数化投资发展年度报告:可持续发展理念成为共识,ESG指数化投资持续向好 https://finance.sina.cn/esg/elecmagazine/article.d.html?docID=myhiivt3194993&eqid=c49ed61a0002acfd00000006643def8b&autocallup=no&isfromsina=no
[7]证监会|证监会发布修订后的《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https://www.gov.cn/xinwen/2018-10/08/content_5327899.htm
[8]国资委|国务院国资委成立科技创新局社会责任局更好推动中央企业科技创新和社会责任工作高标准高质量开展http://www.sasac.gov.cn/n2588025/n2643314/c23711009/content.html
[9]国资委|提高央企控股上市公司质量工作方案 http://www.sasac.gov.cn/n2588030/n2588944/c24789613/content.html
[10]证券日报网|超1700家A股公司已披露2022年ESG报告 ESG报告对投资决策的影响正不断加深 http://epaper.zqrb.cn/html/2023-06/09/content_953973.htm?div=-1
[11]大成研究|从上交所、深交所信息披露要求看待企业ESG信息披露 https://mp.weixin.qq.com/s/MnOouDIanN55Eyx3ijuGYw
[12]上海市法学会|东方法学 强制性ESG信息披露制度的法理证成和规则构造 https://mp.weixin.qq.com/s/05Yl2fnNvbgLeFr9kNhbjg
[13]上海财经大学富国ESG研究院|朱晓喆:ESG引领下企业合规发展新趋势 https://mp.weixin.qq.com/s/0x-yeutTBNaYb-5B5NoCZg
作者介绍
胥京敏,睿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青岛办公室副主任。执业十年,擅长企业合规、民商事争议解决、刑事辩护等法律事务,兼具检察院工作经验,已办理多件涉案企业合规不起诉案例,为多家国有企业进行合规体系建设,并协助新型企业进行合规整改,在合规领域积累了丰富的理论基础和实务经验。
马雯允,睿扬青岛办公室实习律师,毕业于中国海洋大学,硕士研究生,主要从事的业务领域是民商事诉讼和企业合规业务。旨在以细心、专注、负责的态度,借力团队指导和帮助,逐步在各类民商事业务以及公司业务层面发展,为客户提供风险防控建议及争议解决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