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律师业务水平和业务素质,律所于周五下午组织开展业务学习活动。
2024年7月19日,本所实习律师刘洋为本期业务分享人,分享主题为“新旧公司法的变更和注意事项”。新公司法就公司的资本制度、董监高的信义义务、股权转让、股东知情权等都进行了较大的变更。尤其在资本制度方面,接近绝对自由的认缴制在此次修法之后变为五年实缴制,对存量公司产生了巨大影响。此外,新公司法也添加了诸如财务资助、股东失权等新规定。她简要介绍了本次修法的框架性内容,随后就重点条款的法律适用问题结合当前市场实际进行解读。之后,大家就存量公司的减资问题进行了热烈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