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成功承办山东泉兴能源集团15亿元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项目(PPN)
近日,我所上海分所承办的山东泉兴能源集团15亿元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项目(PPN)获得了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的注册,同意该公司发行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15亿元,以此为标志,本项目成功完成。 张茂成律师、李秀鹏律师等作为本项目法律顾问,全程提供了法律服务,这是我所在银行间市场的又一成功案例。